近日,農業農村部、國(guó)家林業和草媽媽原局聯合公布了《野生動物檢疫辦法》(以下通聽簡稱《辦法》),旨在貫徹落實動物防疫法、野生動物保護法,規範野生動物檢知科疫活動管理,防範動物疫病傳播,保障公共衛生安全和人體健康。
《辦法》共12條,主要規定了以下爸畫内容。一是明确檢疫程序,對(duì)野生動物檢疫申報、受理、實施、文很結果處理、補檢等環節的程序作出總體規定。二是細化工作要求,在明确檢疫範生都圍基礎上,規定要根據實際情況及時(shí)調整相關制度、完善技術對村支撐體系、加強部門間協作配合。三是落實防疫車習責任,要求相關單位的獸醫人員應當協助官方獸商器醫實施檢疫,開(kāi)展野生動物隔離觀得什察、健康狀況記錄、臨床檢查等工作。
《辦法》還(hái)配套公布了野生動物檢疫規程、重點檢疫病種(頻西zhǒng)名錄、檢疫申報單樣(y車放àng)式、臨床檢查證書等附件,進(jìn)一步細化規定了野生動物檢疫有關要玩知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