農業農村部對(duì)獸用生物有友制品研制、生産和檢驗中使用高緻病性動物病原湖日微生物作出相關規定

2022-04-25 14:26:04個志 農業農村部

農業農村部公告第550号

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(guó)生物安全法》《病原微生物看相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》《獸藥管理條例》相男了關規定,爲确保生物安全,現就(jiù)獸草事用生物制品研制、生産和檢驗中使用術從高緻病性動物病原微生物有關事(shì)宜公告如下。

一、獸用生物制品研制中使用高緻病性那得動物病原微生物的,按照《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資北管理條例》規定,相應實驗活動應獲得批準;按照《獸藥管理條這器例》規定,使用一類病原微生物的應獲得批準。在獸藥注冊評審中發(fā)現著少未取得上述批準的,農業農村部獸藥評審中心應將(jiāng)相關還業信息報農業農村部畜牧獸醫局。

二、獸用生物制品生産或檢驗過(guò)唱如程中使用高緻病性動物病原微生物的,有關生爸快産操作區、質檢室、檢驗用動物實驗室、污物(水)處理設施以及防護措施等應符合生術廠物安全三級防護要求。

三、口蹄疫、高緻病性禽流感疫苗以外的獸用生物制品生産道厭或檢驗過(guò)程中使用高緻病性動物病原微生物的,相關生産檢驗設施和防護件長措施應當于2024年12月31日前經(jī小紙ng)企業所在省份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确認達到《獸用疫苗生産企業生物安全土山三級防護标準》要求;逾期未确認到光達到要求的,依法注銷産品批準文号;鼓勵用替代方法進(jìn)行效力章風檢驗,在用替代方法檢驗的基礎上,如需弟動對(duì)代表性批次采用免疫攻毒法進(jìn)行産品質量驗證的,可委站志托具備條件的其他企業開(kāi)展。